玛丽女王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

为确保本学院实验室教学、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,保障实验室的卫生与安全,特制定如下制度。

一、实验室管理老师全面负责实验室的安全和卫生管理,实验室卫生安全员负责实验室的卫生与安全检查。各实验室由专人负责,加强四防(防火、防水、防盗、防事故)工作。

二、各实验室的卫生安全负责人要经常做好下列工作:

1.每天下班前检查实验室的门、窗、水、电是否关好;易燃物品、易爆物品、等物品是否按规定存放,处于安全状态。

2.检查室内卫生,经常保持室内整齐,干净。

3.经常检查消防,安全器具,掌握器具的使用方法。

三、实验室钥匙由各实验组负责保管,任何人不得私自配制钥匙或给他人使用。严禁在实验室内吸烟、用膳,不准带与工作无关的外来人员进入实验室、仓库和办公室。

四、加强用电管理,不得超负荷用电。

五、增加环保意识,以保证实验人员的健康和安全。

六、对事故不得隐瞒不报和缩小损失程度。

七、对照南昌大学《实验室安全检查对照表》,定期每月对实验室安全情况进行评估,及时发现问题,切实消除隐患。

八、对违反以上规定者,按相关条例追究个人责任。


;